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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衣服,标签里的“门道”要看清
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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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不能买物美价廉的衣服,标签信息很关键。9月24日,南宁市青秀区工商质监局围绕“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的主题,开展“中国质量月”宣传活动,现场教市民看懂衣服标签的“门道”。

  当天,在活动现场,专家展示了各种不合格的服装标签。这些标签,有的没有标注厂名厂址;有的没有标注服装的成分;还有的没有标明安全类别。但现场的市民都说,平时买衣服时并没有特别注意看标签。

  广西质检院纤维纺织服装检测部工作人员易沙沙介绍,服装标签为消费者选购服装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标签上,除了要标注大家熟知的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型号等信息,安全类别、质量等级、成分也是“硬指标”,都需要标注。如,一些衣物在成分中,标注“莱卡”,这是不符合要求的,“莱卡”并不是一种成分,而是一种商品,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注意辨别。又如,衣物的质量等级一般分为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等级越高,色牢度越高。通常,服装要达到优等品的产品不多,但选购时,至少该项标注应该是合格品。

  而服装在穿着中,是否在安全,则要看安全类别一项。根据要求,服装被分为A、B、C三个安全级别。服装达到哪类产品的技术要求,商家应在标签上告知消费者。在婴幼儿服装的标签上,信息应当更为详尽。据介绍,今年6月1日起,《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这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标准同样将儿童服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其中,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在儿童服装的标签上应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

  易沙沙介绍,2016年6月1日~2018年5月31日是标准的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新的标准要求。今后,消费者在选购童装时,可以按衣服标签上标明的安全类别等信息判断、选购。

  

  (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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