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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授予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社会责任公共治理2016示范奖的决定
2016-11-07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文件

中纺联〔2016〕69号


关于授予中国纺织服装行业

社会责任公共治理2016示范奖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服装)协会,纺织产业集群,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建设推广委员会成员单位,纺织供应链企业及有关单位: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自2005年推进纺织服装行业开展社会责任工作,得到了相关地方政府、产业集群、企业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当前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社会责任公共治理工作在全国各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为了鼓励优秀示范,宣传典型经验,进一步提升纺织服装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决定授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等8家单位“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社会责任公共治理2016示范奖”。

  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社会责任公共治理2016示范奖获奖单位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纺织服装行业社会责任公共治理服务能力。希望全行业其他单位认真学习社会责任公共治理建设经验,积极推进行业共治,为产业转型升级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表彰名单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2016年10月25日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印发


 

 

 

附件:表彰名单(按首字母排序)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人民政府

    ZDHC基金会

    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如意屋家居有限公司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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