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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纺织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

——全国纺织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62号)要求,以下简称《人社部2016年技能大赛通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国制造2025》,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推动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决定共同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纺织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

  本次竞赛设置细纱机操作工(原细纱工)、经编工两个竞赛职业。

  二、参赛人员

  全国纺织行业细纱机操作工(原细纱工)和经编工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的竞赛。

  三、竞赛的标准和命题

  本次竞赛以《细纱工》国家职业标准、《经编工》国家职业标准(报批稿)对高级工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分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进行。理论考核成绩与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四、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共同主办;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中国针织工业协会分别承办相关职业的竞赛。细纱机操作工竞赛由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和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协办并冠名“魏桥-经纬杯”;经编工竞赛由江苏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办并冠名“润源杯”。

  主办和承办单位共同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人事部。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按人社部全国比赛的要求,细纱机操作工、经编工全国决赛预计2016年11月中旬以前完成,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为保证参加决赛选手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同一个企业最多不能多于2名。

  各参赛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初赛组织工作和参加全国决赛的相应组织和协调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5月31日前将本地区两个职业竞赛组织机构负责人及联系人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并负责组织好本地区的初赛。

  五、竞赛奖励

  依据《人社部2016年技能大赛通知》及《纺织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对在上述两个职业竞赛全国决赛中表现优异的选手和单位,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如下:

  1、在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将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由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比赛第一名的选手,由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按程序申报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者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按程序申报“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获得第四至第十五名的选手由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获得第十六至第十八名的选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3、在全国决赛中获得前三十名的选手,按照《纺织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奖励,具体奖励安排见《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纺织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4、参加比赛的其他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6年全国纺织行业相应竞赛职业的技能竞赛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5、两个职业竞赛均设单项奖(具体项目待定)。竞赛组委会对获得各竞赛单项前三名的选手授予2016年全国纺织行业相应竞赛职业的技能竞赛单项奖,颁发荣誉证书。

  6、对于在此次竞赛过程中表现突出,技术过硬的教练员、裁判员,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6年全国纺织行业相应竞赛职业的技能竞赛优秀教练员(两个职业前18名选手的教练)、最佳裁判员(3名,根据考试成绩、现场表现、选手等评价情况确定)和优秀裁判员,颁发荣誉证书。

  7、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预赛组织的工作情况,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6年全国纺织行业相应竞赛职业的技能竞赛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于在本次竞赛全国决赛中选手成绩突出、平均成绩前三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6年全国纺织行业相应竞赛职业的团体优胜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8、对于在此次竞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竞赛组委会授予2016年全国纺织行业相应竞赛职业的技能竞赛特殊贡献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9、对入选全国决赛的选手、教练员、裁判员由所在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联系方式

  1、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纺织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联系人:吴末寒、孙晓音

  电 话:010-85229065、85229171

  传 真:010-85229161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2号131室

  邮 编:100742

  邮 箱:845985532@qq.com、sunxy@cntac.org.cn

  2、细纱机操作工竞赛联系人:韩大伟

  电 话:010-85229259 传 真:010-85229781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2号415室(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秘书处)

  邮 编:100742

邮 箱:cctajn@126.com

  3、经编工竞赛联系人:曾鹏程

  电 话:010- 85229167

  传 真:010-85229265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2号507室(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经编分会)

  邮 编:100742

  邮 箱:ckia_wk@163.com

  4、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联系人:盛宏伟

  电 话:010-68591305

 

2016年5月16日

 

附件: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纺织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doc
     

合作媒体:《纺织服装周刊》 《家纺时代》 《中国纺织》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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