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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八届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及“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八届全国纺织企业

“管理创新成果”及“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服装)协会(商会)、联合会各专业协会,纺织服装企业及相关单位:

  2019年是世界经济结构与秩序的调整期,是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的关键期,也是我国走向高质量发展模式的关键年。为了大力推进管理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总结我国纺织服装行业在转型升级中的管理创新经验,探索并建立企业管理创新模式,推动纺织服装企业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引领企业持续、自觉地进行管理创新,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审定工作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内组织开展“2019年第八届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及“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的申报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办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二、活动承办

  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三、评审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纺织服装企业均可申报。包括但不限于:纤维、纱线、面料、服装、家用纺织品及产业用纺织品、染化料助剂、纺织机械等企业。

  四、成果申报

  1、“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申报,采取推荐和自荐两种形式。成果由全国性行业协会、各省市、地方纺织行业协会推荐,也可由企业自主申报(自主申报的企业需经评委会对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

  2、推荐单位要出具推荐报告(见附件2表5,自荐企业附件2中的表5不填),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成果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等现象发生,共同维护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和审定发布的严肃性。

  3、要求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施满两年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数据,必须经过本企业财务部门审核认可,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五、荣誉设置

  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分为:管理创新成果一等、二等和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

  六、评审方向

  本届创新成果应结合企业在新时代下的管理创新实践,紧紧围绕提质增效,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突出以下重点:信息化、数字化与智能化管理模式创新、创新能力建设与协同创新发展、两化深度融合与智能制造、战略转型与商业模式创新、精益化生产与提质增效、市场开拓与品牌培育、新生代员工管理与激励机制建设、走出去与国际化经营、绿色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等。创新成果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示范性、规范性。

  七、评审办法

  (一)评审组织机构

  1.成立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审定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成果的组织和评审工作。审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纺企协)。

  2.审定工作委员会由专家组和审定组组成。

  3.专家组由纺织行业的有关专家和大专院校的教授担任,审定组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相关领导、跨界专家组成。

  (二)评审程序及进度计划

  评审工作流程为:材料申报、初审、实地复审、终审、公示、推广等6个阶段。

  1.材料申报(6月15日前)。申报材料递交的截止日期为6月15日,以邮戳或者快递投寄日为准。

  2.初审(6月30日以前)。由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包括申报对象资格审核、申报材料的规范审验等。初审合格的材料将进入复审程序。

  3.实地复审(10月30日以前)。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实地复审工作并根据《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审,针对每个创新成果,总结1500字左右的点评意见,评委会将复审和社会评议结果提交审定组。

  4.终审(11月15日以前)。在专家组提炼的点评意见基础上,由审定组以标准打分投票的方式,选出终审名单。

  5.公示(11月30日以前)。终审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最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出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评审的结果。

  6.推广(12月中旬)。在“中国纺织企业家年会”上,对“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和“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获得一等、二等企业及个人授予殊荣。

  八、宣传推广

  (一)出版物。将优秀案例和部分优秀成果收入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经典案例库,同时推荐入选重点院校教学案例库,获得成果贡献奖的企业家,将有机会被中纺企协聘请,进入咨询专家库,并成为大专院校MBA培训课程的客座教授。

  (二)宣传推广。对受表彰的企业和个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联合《中国纺织报》、《纺织服装周刊》、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向社会发布和宣传推广。

  (三)经验分享。受表彰单位或个人优先获邀在“2019中国纺织企业家年会”相应论坛中进行主题演讲、经验分享。

  (四)优秀推荐。获得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一等的企业,可优先推荐成为“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示范基地”。

  九、其他事项

  1.本评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评审活动组织的相关宣传活动,企业可根据情况自愿参加。

  2.根据评审管理办法,对于初审合格的企业,中纺企协秘书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入围企业进行复审实地考评,参审企业应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审定工作委员会(中纺企协秘书处)

  联 系 人:张京炜  苏 榕

  电    话:010-85229523

  邮箱地址:zfqL@cntac.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5层515室

  邮     编: 100020

  附件1. 第八届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及“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申报条件及要求

  附件2. 第八届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及主创者申报表

  附件3. 第八届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附件1:第八届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及“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申报条件及要求.docx
附件2:第八届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及主创者申报表.docx
附件3:第八届全国纺织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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