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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中国印染行业协会了解到,通过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和中国印染行业协会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中有些标准过于严苛,绝大部分印染企业很难执行。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印染行业协会、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等数十家单位发出关于征求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将原标准中化学需氧量间接排放的限值从200mg/L调整为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间接排放的限值从50mg/L调整为150mg/L,同时规定此调整“仅适用于企业向具有专门服务于纺织染整废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包括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情形”。 (中国纺织报)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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