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会员:
根据《纺织会计分会组织办法》和《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应按年度交纳会费。2012年度会员会费从即日起开始交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般单位会员每年不低于2000元;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不低于3000元;个人会员每年300元。按照《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会员交纳的每笔会费都会由纺织会计分会开具会费发票,并在一个月内邮寄给会员。
二、缴纳会费方式
1、电汇方式 开户单位: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纺织分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11191201040004221
2、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纺织分会
邮政编码:100742
邮寄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2号
3、网银支付 开通网银业务会员可登录各自银行付费页面转账
开户单位: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纺织分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11191201040004221
三、联系人: 金慎蓉 雷小玉
电 话:010-85229418
传 真:010-85229418
电子邮箱:1052886757@QQ.COM
中国会计学会纺织分会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纺织分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