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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0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发布G/TBT/N/TPKM/87/Add.1号通报。通报称,考虑到经济部商业司颁布的服装标签标准中规定的标签要求,婴儿服装和服装配饰必须具备商品检验标志,由BSMI印制的罗马字母“C”标签或由BSMI授权申请人印制的带指定代码的罗马字母“M” 标签。 另外,把从2011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对婴儿服装和服装配饰的检验日期延长至2011年3月1日。 该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10后12月10日。 更多内容请见: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0/tbt/TPKM/10_4255_00_e.pdf。 (厦门WTO工作站)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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