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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牧王”告“牧王” 获赔200万元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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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下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我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并公布2019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包括“九牧王”商标纠纷案、微软公司诉鸿星尔克(厦门)实业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等。

  “九牧王”商标纠纷案中,原告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系“九牧王”系列商标的权利人。该系列商标经九牧王公司长期使用及推广,在服装行业已经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被告上海某某皇实业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被诉侵权的服装产品及包装袋上标注了“MUWANG牧王”标识,在塑料挂件上使用了“牧王”文字标识,在被诉侵权产品合格证上标注了“品牌:牧王”字样。上海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则在其天猫商城的“牧王旗舰店”网页中使用了“牧王(MU WANG):一家主打性价比好货的男装”等标识。九牧王公司认为,上述两公司的行为构成侵害权利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还构成不正当竞争。池某隆作为某某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一并承担侵权责任。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两公司在被诉侵权产品上使用的标识与原告商标高度近似,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构成商标侵权,遂判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

  原告、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在一审认定侵权事实的基础上,认为被告在服装挂件及合格证中使用“牧王”标识的行为亦构成商标侵权。另外,鉴于被告的侵权收入较大,且存在恶意模仿他人知名商标进行大量不当注册的情节,二审判决将赔偿额改判为200万元。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我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560件,同比增长64.88%;结案14366件,同比增长63.6%。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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