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政策 > 行业政策 > 正文 
 
  农业部将开展棉花市场价格监测
2014-08-12
分享至:

  近日,农业部发布《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棉花和大豆市场价格监测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是国家实行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年。根据2014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和国务院有关部署,从2014年起国家将取消棉花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对新疆(含兵团)棉花和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的大豆实行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按照国务院价格改革方案的分工,相关地区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目标价格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农业生产指导,监测生产供给变化情况,对棉花大豆的生产成本收益、补贴差额、目标价格水平、农民收入变化等重要数据要做到心中有数。经研究决定,农业部拟从9月份开始,在棉花、大豆试点省(区、兵团)开展目标价格监测工作。

  通知要求,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9月1日至11月30日止,每个工作日开展棉花市场价格监测,并于当日14时前报送籽棉价格、衣分、等级、长度、籽棉交售数量、折皮棉价格等;其中,国庆节期间不报送。根据要求,各单位应选取棉花加工厂(轧花厂)作为棉花价格监测点。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等其他棉区可比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测时间和内容同时开展价格监测工作。(中国纺织报)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相关文章
 
  更多>
  更多>
0412.jpg
中央社会工作部召开全
sy.jpg
趣看文物|“纹”见少
sy.jpg
华夏衣冠,跨越千年!
sy1.jpg
2024中国纺联春季联展
sy.jpg
“数”说纺织:2023年
图区.jpg
CTEI祝纺织同仁新春快

合作媒体:《纺织服装周刊》 《家纺时代》 《中国纺织》 《中国经济网》

©中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6217号-29

业务咨询: ctei@cntac.org.cn